旅游服务承诺制度
1、实行首问责任制,接待服务规范,诚恳热情;
2、旅游项目审报时限承诺;
3、按计划完成旅游从业人员培训,培训率达100%;
4、旅游投诉做到“有诉必接,有接必办,有办必果,有果必复”;
5、加强旅行社管理,做到依法监管。
处罚项目及标准
处罚项目
标 准
依 据
无证经营旅行社
业务
责令停止非法经营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人民币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
无证导游
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,处以 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并处没收违法所得。
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
旅行社超范围经营
责令限期改正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其违法所得;逾期不改的,处以 15天至30天停业整顿,可以并处人民币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许可证。
《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
政务公开组织机构
1、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
组 长:胡权
副组长:李子春
成 员:陆忠、单颖
2、 政务公开工作小组
组 长:李子春
成 员:庞胜国、孙辉
3、 政务公开监督小组
组 长: 庞胜国
成 员:刘润春、郭旭东、单颖
4、 监督电话:4186310 投诉电话:4186110